
央视新闻客户端讯 “我只是拉了个群”“视频不是我发的”“大家都在转,我只是看看热闹”……现实中线上股票配资,一些未成年人将网络“吃瓜”当成同学之间的普通玩笑,却忽视了隐私视频、照片一旦发布到网络空间,便可能在微信群、朋友圈等社交平台不断转发、扩散,最终演变成一场网络暴力。
近日,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涉未成年人名誉权、肖像权纠纷案件。该案中,法院认定,未成年人建立“吃瓜群”,放任群成员传播同学隐私视频、照片,其虽然并非视频的拍摄者、直接发布者,但仍会因其在传播过程中发挥组织、放任等作用,构成侵权并承担相应责任。
组建“吃瓜群”传播同学私密影像
小王与小李是高中同班同学,均是未成年人。一天,小王从小张(已另案处理)处获得了小李的隐私视频和照片。出于让更多同学一起“吃瓜”的目的,小王专门建立微信群,并陆续邀请小张在内的多名同学入群。接着,小张将小李的隐私视频、照片发送至群内,群成员议论纷纷。此后,群内部分成员(已另案处理)又将涉案隐私视频、照片继续向外传播,相关内容甚至在校园“表白墙”内被匿名讨论。
面对同学们的议论和围观,小李逐渐陷入焦虑、抑郁状态,开始接受心理、针灸治疗,最终无奈转学。
元股证券:ygzq.hk股票杠杆开户入口
事后,小李的监护人认为小王的行为侵犯了小李的肖像权、隐私权,遂将小王及其监护人诉至法院,请求判令赔礼道歉,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、医疗费等损失。
法院经审理认为线上股票配资,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,自然人享有肖像权、隐私权等权利;未经肖像权人同意,不得制作、使用、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,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;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、侵扰、泄露、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。
元股证券-旗舰官网提示:本文来自互联网,不代表本网站观点。